衡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衡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03-11 12:33:07          来源:衡东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阳洋 |          浏览量:5358

衡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衡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3月11日衡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衡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任中元主任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衡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思路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衡东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扣中心大局,围绕民生关切,依法履职行权,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全面落实县委全会精神,切实做好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工作,为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践行区域“中心化”,聚力“建设县域经济强县攻坚年”行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衡东贡献人大智慧、人大方案、人大力量。


一审:阳   洋(试用)

二审:廖婷婷

三审:刘晓钰

责编: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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